商標的注冊有效期為十年。在每個南通商標注冊有效期滿前的六個月續展期內應繳納續展費用,在續展期后的六個月寬展期內,仍未提出續展注冊,該商標注冊將失效。凡委托我公司代理商標申請的客戶屆時我方將會提醒辦理續展業務,但并不意味著我方有義務承擔此項任務,故請商標注冊人在自己的數據庫中作出標記,以免延誤續展。
1. 商標注冊證復印件
2. 申請人名稱、地址(法人的地址須與營業執照一致)、電話、傳真等
3. 商標圖樣7張
4. 申請人簽署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原件
5. 營業執照/身份證復印件
1. 被異議商標公告復印件/異議申請及理由
2. 異議人的名稱、地址、聯系人、電話、傳真等
3. 異議理由及相應的證據材料
4. 異議人簽署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原件二份
1. 被爭議商標公告或證書復印件/爭議申請書及爭議理由
2. 爭議理由及相應的證據材料
3. 申請人名稱、地址、聯系人、電話、傳真等
4. 爭議人簽署的商標代理委托書二份
1. 被撤銷商標公告或證書復印件/撤銷申請書及理由
2. 撤銷理由/答辯理由及相應的證據材料
3. 申請人名稱、地址、聯系人、電話、傳真等
4. 撤銷人簽署的商標代理委托書二份
1. 商標注冊證書復印件
2. 變更后的申請人名稱、地址、聯系人、電話、傳真等
3. 工商局或上級行政主管部分有關變更事項的證明文件(一定要原件)
4. 申請人簽署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原件
5. 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/身份證
1. 商標注冊證/申請書復印件
2. 轉讓人名稱、地址
3. 受讓人名稱、地址、聯系人、電話、傳真
4. 雙方簽署的“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”原件
5. 受讓人簽署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原件
6. 受讓人營業執照復印件/身份證復印件
1. 商標注冊證書復印件;
2. 雙方簽署的“許可使用合同”原件一份
3. 雙方名稱、地址、聯系人、電話、傳真等
4. 雙方簽署的“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”
5. 許可人簽署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原件